福建鹏峰律师业务所于2005年9月份经福建省司法厅同意建立,为合伙制律师业务所。
本所业务范围如下:
1、承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安排的延聘,担任常年法令顾问;
2、承受民事案子、行政案子当事人的托付,担任署理人,参加诉讼;
3、承受刑事案子犯罪嫌疑人的延聘,为其供给法令咨询、署理申述、指控、请求取保候审,承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托付或许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,承受自诉案子自诉人、公诉案子被害人或许其近亲属的托付,担任署理人,参加诉讼;
4、署理各类诉讼案子的申述;
5、承受当事人的托付,参加调停、裁定活动;
6、承受非诉讼法令业务当事人的托付;供给包含房地产、工程建造、物业管理、公司业务、劳动人事、知识产权以及各类法令咨询、起草、检查各类法令文件;企业资信查询、参加商洽、签约,拟定各类管理制度,代理各类法令手续、合同、遗言见证等法令答应的法令服务。
7、回答有关法令的问询、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令业务的其他文书。
本律师业务所组成人员:
主 任    王群生    0595—23886750    13905057109
律  师    张忠一    0595—23884492    13004883891
律  师    刘裔顺    0595—23860365    13004819616
律  师    赵柳生    0595—23897828    13600725383
服务主旨: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令为准绳,供给高效优质的法令服务,诚挚依法保护托付人的合法权益。